【藥品類】省局推進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監管工作
為規范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行為,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,今年以來,省局進一步加強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監管工作。一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。結合“證照分離”改革要求,通過“雙公示”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。開展現場檢查和網上巡查,對今年一季度審批許可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企業開展網上巡查,對部分企業進行現場監督檢查,排查企業管理、數據管理及技術管理等情況,規范信息發布審核行為等。二是落實對藥品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監管職責。于近期對省內藥品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全覆蓋現場檢查,檢查平臺的制度保障、人員配備、設施設備、交易情況等內容,監督平臺企業落實入駐審查、產品檢查、交易數據保存等義務和責任。三是持續推進日常監督檢查。截至目前,各地已對互聯藥品信息服務企業開展現場檢查39家次、網上巡查310家次、出動監督檢查人員102人次;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開展現場檢查16家次、網上巡查82家次、出動監督檢查人員44人次。四是開展法律法規宣貫工作。組織召開2次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企業和交易服務企業座談會,面對面了解企業情況,普及相關法規知識,宣貫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相關法律法規知識,對企業進行政策法規指導。
(省局藥品流通監管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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